今天是:
江西省水利廳關于印發(fā)《江西省水利前期工作及工程涉水行政審批設計成果質量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水規(guī)計字〔2020〕7號)
時間:2022年06月24日 點擊:次
各設區(qū)市、省直管試點縣(市)水利局,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各單位,省鄱建辦,省水投公司:
為加強水利前期工作及工程涉水行政審批設計成果質量管理,進一步監(jiān)督技術服務承擔單位的履約行為,提高水利前期工作質量和行政審批工作效率,我廳組織編制了《江西省水利前期工作及工程涉水行政審批設計成果質量評價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廳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省級水利前期工作及工程涉水行政審批設計成果質量評價工作由省水利廳規(guī)劃計劃處牽頭負責。各設區(qū)市級、省直管試點縣(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應明確本級水利前期工作及工程涉水行政審批設計成果質量評價的牽頭單位或部門,每季度將本行政區(qū)域內已評審項目成果質量評價結果匯總上報省水利廳規(guī)劃計劃處。已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許可的地區(qū),由水行政主管部門協調行政審批部門參照執(zhí)行。
江西省水利廳
2020年4月13日